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本科专业 (含专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91119

沪建桥院教〔2020〕5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本科专业设置和建设管理办法》SJQU-WI-JW-001 (A0)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新增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

2.优先支持与临港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申报;

3.符合学校建设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前沿、特色、交叉、紧缺的基本原则,

4.制定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6.社会对所增专业有稳定的人才需求,校内、外实践条件满足专业建设需求;

7.各申报专业在做人才需求调研和人才培养方案时做好“三个对接”,即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

2.学校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本年度拟申报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校内评审,最终确定拟申报新专业和方向;

3.拟申报新专业在校园网公示。

三、材料提交

请各拟申报专业(含专业方向)于2020年5月10日前提交下列电子资料给教务处。拟新增本科专业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和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拟新增专业方向提交《设置专业方向申请表》(SJQU-QR-JW-042)和专业方向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x

(联系人:朱霞,邮箱:18013@gench.edu.cn,电话:5813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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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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