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科〔2020〕2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科学研究,努力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科建设、专业学位点建设做出贡献。根据《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SJQU-WI-KY-006)的规定,2019年科研成果奖励名单,已经各学院统一申报、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定、并经2020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决定对我校教师在2019年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再接再厉,立足本岗,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积极加入到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为学校的不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2019年科研类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论文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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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