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毕业生学籍清理工作,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A3))相关条款,拟开展2020届毕业班学生的学籍情况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信息填报
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相关表单,对毕业班学生进行分类整理,并在7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填写完毕的《2020届未毕业学生名单统计》(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办理延长学习年生学生统计表》(附件2)。表单上需填写的信息包括:
(1)未毕业学生名单,需确认学生学籍状态变化(近期毕业、结业、延长学习年限等)
(2)毕业无学位名单,需确认学生是否仍需要办理延长学习年限
(3)将毕业学生名单,学院再次确认
2.7月将毕业学生手续办理
表单所列近期毕业的学生需学院在教务系统提交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教务处将在7月进行本学期最后一次毕业申报工作,教务系统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已开放新批次,各二级学院如新增学生毕业和学位申报,请在7月3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结业、延长、修复学等手续办理
表单上所列其他学生需学院通知学生按照下列要求在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8日办理相关手续。
(1)结业办理
办理结业的学生需自行下载并填写《SJQU-QR-JW-618(A1)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学院学籍管理人员,各学院学籍管理人员邮箱可参考《二级学院学籍管理人员邮箱统计》(附件5)。学院需在7月3日之前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结业学生汇总表(根据附件1自制)和审批后的学生申请表纸质版本至教务处,教务处将进行结业申报,结业证书预计7月中旬发放到各学院,9月开学后可通知学生来校领取。
(2)办理延长学习年限
学生自行下载《SJQU-QR-JW-619(A2)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4),填写时请根据要求完成所有字段的填写,如需课程重修请仔细核对自己所修课程代码(重修学分上限35学分)。如需修读公选课,无需填写课程代码,注明“综合素质选修课”或“创新创业基础课”并注明所需学分,公选课学分修读计入35学分上限内,教务处会根据学分要求为学生加课,公选课课程为教务处规定课程,无法自行选择。
学生填写完成申请后,将申请表发给自己所属学院学籍管理人员,各学院学籍管理人员邮箱可参考《二级学院学籍管理人员邮箱统计》(附件5),学院学籍管理人员收到申请后进行统计汇总工作,并注明学生应缴费用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确认后学院学籍管理人员通知学生进行缴费,缴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至学校账户(手机银行、柜台对公转账),待财务处确认后,教务处对学生进行延长学习年限操作。学校账户附件4内已注明,转账汇款时备注一定要填写“学号姓名-延毕”,方便后期核实,汇款后保留手机汇款成功截图或银行转账凭证。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
如因特殊情况发生费用错误,学生需在9月开学后提交书面材料,由二级学院确认审核后交教务处,进行线下退费。
教务处确认学生申请后会根据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在学期初为学生进行加课操作并在网上公布辅导教师联系方式,学生无需在教务系统进行操作,可在教务系统确认教务处加课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有重修课程统一以自学+辅导的形式进行重修,请在教师联系方式公布后及时与老师沟通,逾期视为放弃重修。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关于学习年限的规定,原则上只允许本科2015年(及之后)入学学生、专科2016年(及之后)入学学生、专升本2017年(及之后)入学的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创业休学的学生除外)。
根据考试院相关规定,如只需报名参加9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无课程重修或报名参加其他在校生考试),无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
(3)复学、休学、退学办理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学生,请各学院联系学生,了解学生情况,做好下学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准备工作。复学、休学、退学的办理时间为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如需继续休学的学生,也需再次办理休学申请。休学已满两年的学生(创业休学为三年)如不办理复学需办理退学手续。
联系方式:58137892(张老师)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办理延长学习年生学生统计表.xlsx
附件3:SJQU-QR-JW-618(A1)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doc
附件4:SJQU-QR-JW-619(A2)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