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20〕13号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方面的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自查
1.自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组织所辖各实验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2.自查内容
各实验中心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版)》(含有“●”学院责任范围的检查内容)检查要点,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其他相关安全工作事宜等方面进行自查,学院组织督察。
3.自查完成时间
各实验中心应于6月29日前完成各实验室自查和整改,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中需含整改措施和结果),并于6月30日前将由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自查报告提交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315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9210@gench.edu.cn。
二、学校检查
学校由教务处联合后勤保卫处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版)》于7月2日前对各学院实验室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学院、实验中心应在放假前完成整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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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倪佳丽、祁振华,电话:6813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