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推普周”活动的通知

2020-09-15943

沪建桥院语〔2020〕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学校决定开展第23届“推普周”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主题

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通过举办推普周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积极进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提供强助力,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三、活动内容

(一) 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1.参加对象:全校师生。分教师组、学生组和集体组(5人及以上)

2.诵读内容:本次活动的诵读内容为中华经典诗文。

3.时间安排:2020年10月26日之前,各院完成初赛,并在初赛基础上,报送教师组、学生组的集体和个人诵读节目各1个(详见附表1),参加学校的复赛,复赛于2020年11月12日左右进行。

4. 诵读形式:诵读形式不拘一格,活泼新颖,特色鲜明,充分体现作品内涵,可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诗文诵读的艺术表现力。参赛选手可制作多媒体视频资料作为背景,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二)诗歌创作活动

1.参加对象:全校师生

2.活动主题:家国情怀、自由正义

3. 活动内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

4.创作要求: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5.时间安排:2020年 10月26日前,作品送至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306)。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

(三)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活动

1.主题: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2.时间安排:2020年10月26日前,各学院在初赛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2幅,10月30日送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306)。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

3.书写内容:书写作品以中华经典诗文为主。书写字数不限,但必须为意义完整的段落或句子。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等。

4.书写要求:作品须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软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尺寸不超过A4纸。每位选手限报 1 件作品。作品须落款、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表3)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作品无须装裱。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落实保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广大学生诵读、书写经典诗文,感悟汉字文化魅力,加深对中华优秀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二)依托载体,扎实推进。各学院要将此项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社会服务等工作有机融合,通过语文教学、专题讲座、社团活动等形式,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不断提升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三)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大力宣传此项活动,广泛发动、积极引导、认真组织,不断提高学生的知晓率和参与面;要注意保存活动过程中形成的音频、视频、图片等活动资料,并请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

  

附件:1.《2020师生经典诵读活动》节目报送表.docx

      2.《2020诗歌创作活动》节目报送表.docx

      3.“2020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docx  

 

beat365官方网站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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