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学〔2020〕1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填写工作是毕业生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21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原则
毕业生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全面的原则,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鉴定,客观准确地反映和总结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二、毕业鉴定工作内容
毕业生鉴定分毕业生自我鉴定、院系鉴定及学校意见等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我鉴定方面
毕业生认真回顾入学以来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实践情况,对个人表现作出全面鉴定,肯定成绩、直面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具体内容包括:
1.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情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热爱劳动、艰苦朴素、感恩奉献等方面的表现。
2.在校期间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学习和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完成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方面的情况。
3.参加科研学术、职业技能训练活动和创新创业等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
4.担任学生干部、从事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性活动的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工作经历。
5.坚持体育锻炼、参加文娱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
6.个人特长、特点以及适合从事的工作。
(二)院系鉴定方面
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由辅导员与班委会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小组评议意见,综合概括出每位学生的主要优缺点,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做出评价并填写鉴定意见,最后由学院领导签字(可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学院行政章(不可使用二级单位党组织用章)。《上海高校毕业登记表(本专科生)》经学院全面审核后,并以学院为单位送交学生处。
(三)学校意见
学校意见栏根据学生自我鉴定与院系鉴定,结合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与综合素质,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签署,并统一加盖学校印章。
三、毕业鉴定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毕业鉴定总体部署和统筹把关工作。要根据校毕业工作安排,明确本学院毕业鉴定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由二级学院院长总负责,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对相关鉴定的文字和内容把关,保证填报的质量和水平。对内容实当、缺乏审核、文字潦草简单、不负责任的填报结果,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在学院总体安排下,各毕业班辅导员向毕业生详细阐述填写要求,组织班组评议,保证院系鉴定的原则性、全面性与公正性。
3.每位毕业生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作出自我鉴定,认真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自我鉴定必须严肃认真,不得草率,要求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关于《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的具体填写要求、填写模板等信息请登录学生处网站查看。(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处网站—学生事务—办事指南)
(二)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26日前,毕业生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
2.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院系鉴定;
3.2021年5月7日前,各学院汇总表格后统一送至学生处加盖学校公章;
4.2021年6月1日前,完成《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入档工作。
附件: 附件1:关于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的要求和说明.doc
附件2:《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填写模板.doc
附件3:关于《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2021届)填写要求及加盖学校印章流程的告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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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