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20-11-24562

沪建桥院办〔2020〕18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门:

近期我市多所高校接连发生火灾事故,为及时排查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总体安排部署,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结合今年以来检查整改情况,

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管控。

2.加大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前有无物品遮挡和堆放;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物品堆积堵塞;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疏散指示标识有无缺失或损坏;本单位楼道、楼梯口有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重视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教育,操作人员需定期培训并熟知实验室操作规程,相关人员需持证上岗。

4.加强学生宿舍、食堂的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对学生公寓、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学生宿舍严格用电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安全隐患。

二、检查安排

1.各单位自查。从即日起至11月27日,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

对照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对责任范围内进行全面消防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合理整改方案和必要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后勤保卫处备案。

2.校部督查。后勤保卫处将于11月30日起,对各二级学院

(系)、部门分阶段、分区域、全覆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将重点整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本单位消防安全

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自查自纠,补齐短板。

2.把握时间节点。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我院2020

年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情况表》。自查情况表盖好章后,请各单位于11月27日前送至学生事务中心410办公室。

(联系人:游涛、党松杰,联系方式:68190623,38128021)

 附件:我院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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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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