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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建桥院办〔2022〕1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经研究,现将2022年暑期安排和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暑期时间安排
(一)学生暑假时间
1.学生暑假开始时间:7月9日(星期六)。
暑假期间,全体学生要提高风险意识和对各类危险的预判辨识能力,防范电信和网络诈骗,避免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已离沪学生须在“建桥i健康”中如实填报当前所在地和计划行程;注意旅途安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避免不必要的跨省、跨市流动,不去中高低风险地区以及人多拥挤和防疫措施不良的地方;要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积极就近参加疫苗接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返校前14天内(即9月1日起)须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本市最新师生返沪分类管理要求可点击此处查看)。
2.学生开学时间:
(1)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9月15日起返校,9月19日正式上课。
(2)2022级新生报到时间为10月7日至9日(以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为准)。10月9日起分批组织入学教育,正式上课时间为10月10日。
(3)正式开学之前,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须经审核同意。
(二)教职工暑期安排
1.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学院和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常规工作进度和教学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从7月11日(星期一)起开始轮休。轮休前,各学院、部门应妥善做好各项工作检查和值班编排,除上级批准的活动外,一律不另外组织集体活动。教职工班车自7月11日起停运。
暑假期间,教职工离沪和跨省市出行应当提前报备所在部门,原则上不去中高低风险地区,不前往境外。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积极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做到上班前14天开始在沪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积极备课和谋划新学期工作,以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行政、后勤服务及教学辅助和服务保障部门在暑假期间,应当维持和保证部门的常规运转。
2.新学期上班时间:9月14日(星期三)起全体坐班考勤制人员正常上班,当日起教职工班车恢复正常;9月16日(星期五)全体教师上班,并认真开展新学期教研活动。
二、疫情防控总体要求
(一)当前,疫情防控任务和形势仍然艰巨,全体师生必须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重大意义,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在思想上行动上不侥幸、不松懈,切实加强假期公共场所、社交活动和旅途路途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必要防疫物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前往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接触,保持距离,按要求扫场所码。
(二)离沪师生员工应当如实、准确向学校申报个人行程和健康事项,包括离沪时间、返沪时间、目的地、所乘交通工具如航班号、列车班次等具体信息。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返沪返校的,按上级和本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申报和处理。
(三)全体师生员工假期原则上不出境(含港澳台),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境的师生员工须所在单位充分研究必要性后,提出明确意见和返沪时间要求,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返回后,必须严格执行本市疫情防控相关隔离规定、身体检查和核酸检测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返校。
(四)全体师生暑假期间发生各类异常和新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时要及时就医。若当前行程所在地发生疫情或被新增为中高风险地区,要及时告知本部疫情防控联络员。要严格按照本市要求定期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异常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三、留校师生管理及暑期校园防疫要求
1.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不入校,本校师生员工需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进校,入校当日需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可在校外),在核酸结果出具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控无关人员进校,校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校需学校批准同意,健康管理要求不应低于师生员工,如果核酸报告超过24小时,进校时做一次抗原。所有入校人员在进校时要主动扫校门场所码,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全部正常方可入校。到校外就医返校的师生员工至少在校内集中隔离点进行3天健康观察并每天开展核酸检测,情况正常的可以返回宿舍。
2.严格学生公寓管理,学生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扫场所码,坚决杜绝借宿、翻墙进出和传递物品等情况。暑假留校生活的师生必须提前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留校生活。留校师生应当接受统一管理,并服从学校各项疫情防控临时措施,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隔离并及时就医。离校前须向学校报备,其中前往医院等场所的,需要提前申请。返校时应及时报告行程变化信息。
3.全体留校师生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担起暑期校园防疫责任,做好随时应对核酸异常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准备,自觉接受校内外临时管控性措施。避免到校内外人群密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确保不把风险隐患带入校园内。在食堂用餐时,要做到“一人一桌”,排队时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
4.假期因工作等需要进校的教职工,管理要求同留校师生,若进校前有离沪情况,相关要求同“离沪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要求”。
四、其他有关工作安排
1.暑假期间,校内继续设置固定的核酸采样点,有需要的师生可自行前往。
2.暑假期间的每周四9:00 - 15:00,以下部门为师生提供咨询和办事服务,相关人员前往办事之前请先联系预约:
部 门 | 服务事项 | 地点和服务电话(当天) | 网上咨询办理方式 |
学校办公室 (综合档案室) | 咨询、办理 学生档案业务 | 图书馆楼南区 一楼S137 58138626 | 1.可通过公众号“建桥学院档案微服务”在线咨询、办理和预约。 2.电子邮箱:da@gench.edu.cn |
受理各类意见、建议和投诉 | 58137788 | 电子邮箱: xzxx@gench.edu.cn | |
教务处 | 开具证明、成绩单等 | 学生事务中心306 58137892 | 1.可通过公众号“建桥教务处”咨询相关服务信息。 2.电子邮箱: jxyx@gench.edu.cn |
学生处 (就业指导) | 就业协议书(四联单)盖章及改派、办理报到证、非上海生源上海就业如何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 | 学生事务中心210 68134361 | 具体安排见就业信息服务网career.gench.edu.cn |
后勤保卫处 | 后勤服务有关事项 | 学生事务中心410 61300033 | 电子邮箱: houqin@gench.edu.cn |
图书馆 | 借还书服务 | 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
| 建桥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
3.校部值班:暑假期间由校领导带班、机关全体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值班电话为58137788,68130024(夜间)。值班名单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中公布。各二级学院的值班(含应急值守联系方式)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在本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4.疫情防控和后勤保卫24小时值班电话:61300033(建桥生活一点通)。
5.各机关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健全完善各自的安全预案和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及时调整、补充、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各项工作方案和物资储备,确保假期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及公私财产安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未经审批,不得组织线下聚集性活动,不安排师生到校外参加集体活动;要严防一切可能发生的人员疫情风险和安全责任事故,特别重视严防聚集性传染、餐饮安全、防盗、防火、防汛防灾、防网络电信诈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如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在值在岗者要严守岗位,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同时做好个人安全的防护。
特此通知。
beat365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相关内容: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