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教育事业统计(高基报表)、分类评价和年度检查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011174

上建桥院办〔2022〕1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教育事业统计(高基报表)、分类评价和年度检查填报工作是国家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参考和评判内容,它反映了学校建设发展的情况,并且是学校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事关学校接受分类评价、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也直接影响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结果。为充分做好迎接2025年上半年对我校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落实“以本为本”、实现“四个回归”,进一步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1.高度重视数据采集的内涵意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最新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等填报要求,并根据《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等具体步骤,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由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加强把关,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专责人员具体负责,建立内部预审机制,认真部署、有效对接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扎实、规范开展。

2.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新的导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育事业统计(高基报表)和年度检查填报类型多样、内涵各异、政策性强。各单位要认真研读数据填报指南,明确数据类型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统计口径和数据表格及内涵解释,同时兼顾结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要求和数据规范以及《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2022年度)》等要求,规范精准开展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3.认真分析对比历史数据、查漏补缺。各单位要结合上一轮评估后的历年填报进行对比和分析,并与同类院校核心数据常模值进行比较,对所填报的数据中“低于以往填报的数据水平”和未达到“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相关要求”等异常和难以把握的情况,要进行慎重的分析和复核论证;对能够尽快补齐短板的,要加快开展投入和建设;对确实不能达到的,要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领导汇报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4.加强协调、内部沟通和密切配合。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育事业统计(高基报表)和年度检查填报结构复杂,关联性强,很多数据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一个部门或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工作。各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互相支持,主动作为,敢于担责,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高效推进、高质量完成。

5.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并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强化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夯实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

各牵头部门应对每年度提交的数据做好备案和档案保存工作,大数据中心应做好数据的积累、分析和利用工作。在推进落实数据统计填报工作中的相关意见、建议、困难、问题以及好的做法和举措,请及时向学校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2.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pdf

   3.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beat365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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