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化学品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2022-11-17600

上建桥院规〔2022〕26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1)因《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化学品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与培训实施办法》三个文件内容统一整合梳理到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SJQU-WI-XB-577(A1)中;

(2)因最新版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危化品使用单位统一到资产管理处申购领用,不得自行采购,故《危险化学品(含气体)自行采购申请表》该表单已不适用,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SJQU-WI-XB-511(A0)

《化学品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实施办法》SJQU-WI-XB-578(A0)

《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与培训实施办法》SJQU-WI-XB-580(A0)

《危险化学品(含气体)自行采购申请表》SJQU-QR-XB-533(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2年11月17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beat365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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