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23-05-2921583

沪建桥院学〔2023〕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明确工作分工与责任,共同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保证本届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顺利地离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

6月5日(星期一)至7月2日(星期日) 期间,每天8:30—16:00。

二、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离校手续原则上须网上办理,所涉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学生处、财务处、宿管中心及各二级学院(详见附件1、2)。

(二)毕业生在搬离个人物品及整理好寝室卫生后,至社区各值班室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及保险箱退租手续,建议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办理;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遗失,须按宿管部门核定的价格予以赔偿。

(三)须学生本人实地办理的手续:

1.欠缴各种费用者须根据《收费管理办法》(SJQU-WI-XB-017),至财务处办理缴费确认事宜;

2.借书未还者须及时归还,若存在延期归还或丢失情况应按规定至图书馆办理图书偿还确认事项;

3.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办理好还款确认手续。其中,校园地贷款的学生须前往学生事务中心226室填写《还款确认书》,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要求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

4.校园卡退费、销户等业务,按后勤保卫处近期发布的相关通知办理。

(四)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可在离校手续办理结束后,由本人按要求向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结业证书或延长学习期限等手续。

三、校、院审批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应加强对2023届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的教育,做到诚信、文明、规范、安全、有序地离校,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风尚,对于个人闲置不用物品要妥善转让、捐赠或提前处理,不可以随意堆放、丢弃。要充分发动学生干部、党员和志愿者,协助做好离校相关工作。后勤保卫部门要加强离校期间的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及环境卫生保障。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详见附件1)要安排好专人负责对接和接受咨询,逢节假日要安排好专人值班。

(二)具体事务

1.学生证注销:辅导员将学生证收齐,由各学院统一办理注销(在学生证上盖注销章,学生证遗失的由学生本人出具书面说明)。

2.网上离校审批:除须学生本人实地办理的事项外(参照上文第二部分第(三)条),其他事项均通过离校系统操作,待离校流程全部结束,辅导员可代表学院进行审核通过。

3.毕业证书发放: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及毕业典礼结束后,各学院可为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等相关证书。

4.门禁系统关闭:学生离校后,后勤保卫等部门应及时关闭相应的门禁权限。

 

附件:1.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所涉部门一览表.docx

          2.2023届毕业生网上离校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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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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