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废弃电动车、自行车的通知

2023-12-143004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巩固校园交通综合整治成果,优化校园环境,便于师生出行,合理利用有限的停车空间。近期将对全校的废弃电动车、自行车(以下简称车辆)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车辆认定标准

 校内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车胎无气、锈迹斑斑且长期无人使用及无人认领的车辆。

二、被清理的废弃车辆存放地点

1. 被清理的废弃车辆将会被移至指定地点统一保管。

南区:南三与南五宿舍楼之间空地;

北区:教师公寓与北六宿舍楼之间空地。

2. 被清理的电动车存放于北门西侧停车场。

三、时间安排

1.1211--1224日:车主对疑似车辆可自行清理,以免被误清理。(不在校的,可联系他人协助清理)

2.1225--1231日:对疑似废旧车辆进行清理。

3.202411日起,认领被误清理的车辆。

4.202441日起,学校将公示废弃车辆并进行处置。

四、被误清理车辆的认领方法

若有车辆被误清理,请车主于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证件、购车发票及车钥匙到三教102室进行签字认领。

 

后勤保卫处

2023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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