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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元旦期间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0〕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元旦期间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调休安排(1)将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调整为正常上班日,将2021年1月4日(星期一)调整为休息日。 (2)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至1月4日(星期一)放假(含调休),共4天。二、有关工作安排(1)节假日期间,校内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正常开放,防疫管理要求同平时。(2)全体师生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非必要不离沪。严格执行外出(离校)报备和事先申请制度,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未事先报备申请和如实报告个人信息的师生,将依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3)继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各项卫生防疫工作,要求师生切实做好个人安全和卫生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在空间相对密闭或人员密集的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主动戴口罩。(3)各学院、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加强校园值班、安保应急等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
2020.12.07
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车等车辆停放充电管理的通告
沪建桥院办〔2020〕22号电动车在室内停放和充电具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有的师生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的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和火灾等安全隐患,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及消防、安全等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当前实际情况,现将规范管理校园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等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校内所有电动车必须有序停放在有“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标识的指定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校内各二级单位必须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管辖范围内无乱停放、乱充电、二、严禁在学生园区或建筑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及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充电。严禁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严禁将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或电动车蓄电池拆下带至宿舍、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充电。三、学校在西门外
2020.12.07
关于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0〕2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全面深入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和对策,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将认真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深入做好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做到全面详实、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彰显特色,要结合“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实情况、我院2020年工作要点、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和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执行和完成情况,阐明完成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二、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请各单位客观分析推进日常工作、教学改革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就校级和自身层面推进解决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推进学校建设发展的思路和举措。三、系统科学做好谋划各单位要以本单位的实际条件为基础,以过去的成绩和问题为依据,紧密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认真谋划2021年各项工作。工作计划要有预见性,对今后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要有针对性,从实际出发,切实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能力;要有可行性,目标制
2020.12.04
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以及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0〕1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在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根据新修订的《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奖励规定》和《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沪建院学〔2020〕12号)的相关要求,经各学院评选推荐,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授予计科B17-4班等37个班级 “先进班集体”称号;授予王子然等495名同学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王卓等1185名同学 “优秀学生”称号;评定陈雯等30名同学获“卓越奖学金”;评定王子然等245名同学获“特等奖学金”;评定李立彬等313名同学获“一等奖学金”;评定何佳敏等1160名同学获“二等奖学金”;评定林程思源等2414名同学获“三等奖学金”。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号召全校班级和同学学习先进,努力营造优良校风学风,为报效祖国和个人成才奠定良好基础。附件: 我院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以及奖学金获得者名单.doc我院20
2020.12.03
2020年08期新书通报
2020.12.02
2020年07期新书通报
2020.12.02
关于调整学生进出校门管理措施的通知
校办发〔2020〕8号各学院、各部门: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学生进出校门管理措施做出适当调整,具体如下:一、全体学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共同筑牢生命防线。二、因需确需外出的,需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凭出校二维码、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经核验三证一致方可从北门(方竹路1177号)、西门(水华路501号)正常出入校园,并按批准时间返回。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三、外出学生须做好健康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四、外出学生返校时,应主动出示入校二维码、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并自觉配合安保人员做好身份核验(需三证一致)、体温检测等工作。五、安保部门要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及身份核验工作,学生处及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如实报备个人外出动向,对于谎报、瞒报、迟报的学生给与严肃教育批评,对于因个人不实报告产生的不良后果,学生要承担相应责任。六、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适时调整学生出
2020.12.02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沪建桥院办〔2020〕20号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蔓延,我国面临严峻的输入风险,个别地区有疫情零星散发,本市亦有确诊病例发现,聚集性疫情发生的可能性仍然较高。广大师生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确保我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请假制度,非必要不外出。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坚持做到每日登录“建桥i健康”系统及时、准确填报当日个人行踪、健康状况等,如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相关人员有接触)等可疑或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二、上课戴口罩。在教室、图书馆、自修室、实验实训室等相对封闭和人员密集的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坚持佩戴口罩,并且做到勤通风、勤洗手。三、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严格审批进出申请,严格执行出入查验。各类人员进出校门前请提前准备好入校码和健康码(必要时出示行程轨迹、核酸检测证明等)并戴好口罩主动配合门岗检查核验。特此通告。beat365官方网站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1月30日
2020.12.01
关于成立创新创业学院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0〕1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充分利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2020年第3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原创新学院的基础上,成立创新创业学院(英文名:College of Innovation Entrepreneurship,机构代码:101900)。刘立华任创新创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徐磊、王苇任副院长(兼)。特此通知。上 海 建 桥 学 院2020年11月30日
2020.12.01
关于加强档案日常归档工作的通知
校办发〔2020〕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切实做好我校二级学院、部门文件材料档案整理和日常归档工作,确保各门类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及安全,便于日后更好的利用服务,根据《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beat365官方网站档案管理办法(SJQU-WI-XB-101)》,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归档范围内容各单位在2020年以前(含2020年)各类工作、检查、评估和重大活动中所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记录和数据。1.归档文件应包括文书、会计、声像、实物等门类档案。2.文书档案具体归档范围请参考《beat365官方网站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中的相关规定,实行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双套制归档。二、归档文件材料整理方案1.文书类文件材料原则上按照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确保文件材料的原件归档,除确实遗失无法补齐的情况外,原则上不能提交复印件、扫描打印件。2.应归档保存的各类资料和文件材料,原则上应按规范立卷,并移交保存在学校综合档案室,各部门不应该以查阅方便为由自行留存。3.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均按照相关业务规范进行整理归档。声像档案以刻录光盘存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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