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2号)、beat365官方网站《专业评估管理办法》SJQU-WI-JW-201,按beat365官方网站专业达标评估计划安排,2018年共10个本科专业进行达标评估。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达标评估的本科专业
学院 | 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设置年份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050201 | 2006 |
珠宝学院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080410T | 2007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2006 |
艺术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130503 | 2006 |
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2008 |
机电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 | 080208 | 2010 |
商学院 | 电子商务 | 120801 | 2007 |
商学院 | 工程管理 | 120103 | 2007 |
商学院 | 会计学 | 120203K | 2010 |
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2006 |
二、组织实施
本科专业达标评估采取各学院自评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由学院和教务处组织实施。
三、专家聘请
学院自评的专家组由学院自行聘任;学校评估由教务处负责聘请,原则上每专业至少2位学科专家、1位管理专家。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自评阶段(2018年3月~6月20日)
自评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各学院要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20字工作方针,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工作。自评期间要注意收集有关资料,特别是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资料及有关专业培养质量的数据和资料,形成支撑材料。同时应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和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查漏补缺、完成专业建设工作。
学院自评阶段的材料准备: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三级指标(观测点)网上提交自评综述并提供支撑材料、基础表格(模板见附件4、5)。评估前各专业录入员、审核员名单报教务处(见附件6);自评阶段的评估工作各学院可随时联络教务处以获取帮助或指导。
学院自评结束后还须提交以下两项资料:
1. 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评估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
2. 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按撰写指南(附件3)的要求撰写。
以上两项资料须在6月1日前提交(13周)。
(二)内审专家现场评估(2018年6月底~7月初)
教务处提前1~2周将评估资料提交给评估专家,并落实参评专业集中评估的具体时间。内审工作程序如下:
1.系主任汇报
2.查阅资料: 自评报告、简况表、支撑材料(全部纸质材料),支撑材料中以下材料必备:
(1)专业负责人概况,含姓名、出身年月、学历、学位、职称、开设课程、教学研究情况、学科研究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
(2)培养方案、专业课程(含实验)教学大纲原件;
(3)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原件;
(4)实验室使用情况记录(近3学年);
(5)学生借阅图书记录(近3学年);
(6)学生参加课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材料(近3学年)。
3.抽查归档教学资料:
(1)近三学年学生试卷(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准备好清单);
(2)近三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准备好汇总表);
(3)近三年实践教学资料等;
4.听课,学生或教师访谈在14~16周随机进行。
5.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外审专家实地考察阶段(2018年9月)
2018年9月份外审专家实地考察,教务处负责聘请专家和组织实施,具体评估方式和日程另行通知。需准备的评估资料主要有:
1.更新、补充后的所有内审资料(自评报告、简况表、支撑材料等)
2.学院自评打分表
3.学生名册,含学院、专业、姓名、学号、班级
4.教师名册,含姓名、出身年月、学历、学位、职称、开设课程等(在编、兼职教师要注明)
5.评估日当天课表(包括实验室课表)(如现场评估日当天没有专业课程,提前一周与教务处联系)
(四)整改阶段(持续改进)
各专业根据评估诊断的问题三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定改进目标和时间节点,达到专业建设的持续改进。届时教务处会跟进督查。
附件:
附件1.专业达标评估指标内涵和支撑材料-含内审意见.xlsx
附件2 专业达标评估简况表.rar
附件3.专业达标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doc
附件4.自评综述模板(2018).zip
附件5.基础支撑表模板(2018含专业、学院代码及统计时间).zip
附件6 2018年达标评估录入员和审核员等信息表.xlsx
备注:
1. 专业达标评估首次培训会3月19日下午1:00召开,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15;
2.所有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下载路径:校园网首页-机构设置-教务处-部门网站-教学评估-专业评估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