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关于举办 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5 浏览次数: 1094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的实施意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语言文字管理干部与教师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2018年将继续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培训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教师语言文字素养提升培训(师德与素养市级学分2分)

1.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2.公文写作规范

3.教师的文字修养

4.常见语病及修改方法

5.网络与流行语

6.语言文字相关规范标准解析

7.书法鉴赏与练习

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习

(二)上海文化与方言教学师资培训(知识与技能市级学分3.2分)

1.上海话声母、韵母和声调

2.上海话的历史与海派文化

3.上海方言教学指导

4.上海地方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沪剧、滑稽戏与方言

5.方言的魅力——戏剧表演中的方言运用

(三)经典诵读教学师资培训(知识与技能市级学分4.8分)

1.朗诵的基本功

2.朗诵的内部技巧

3.朗诵的外部技巧

4.不同文体朗诵技巧

5.朗诵的整体表现技巧,专家面对面朗诵指导

6.形体技能技巧

7.名家诵读展演

8.学员汇报演出

二、培训地点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语言文字培训基地——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近宜山路)

交通:地铁(1号线上海体育馆站7号口出,9号线宜山路站4号口出,34号线宜山路站3号口出);公交(73路;89路、138路、251路;205路;721路;732路;931路等)。

学校不提供停车位,请学员乘坐公共交通。

三、培训时间

(一)教师语言文字素养提升培训

培训时间: 419日、426日、53日、510日、517

(二)上海文化与方言教学师资培训

培训时间: 517日、524日、531日、67日、614

(三)经典诵读教学师资培训

培训时间:920日、927日、1011日、1018日、1025日、111日、118

四、结业证书

凡按培训要求学完全部课程者,由市语测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参加培训活动的中小幼教师还将获得相应的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幼教师培训市级学分。凡缺勤累计超过1天者不予发证。

五、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于323前将学员报名表电子邮件发至09018@gench.edu.cn

联系电话:58135215

附件:1.教师语言文字素养提升培训学员登记表

      2.上海文化与方言教学师资培训学员登记表

3.经典诵读教学师资培训学员登记表


语委培训活动报名通知(建桥学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