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1
问:新一轮审核评估对参评高校的教育教学档案、支撑材料有何要求?
答:教育教学档案、支撑材料是高校自评自建工作的重要材料。
教育教学档案是高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本材料,是高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包括党建、思政、学生工作等方面的材料,以及教学过程中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育教学档案按高校日常管理规定存放,无须做特定的整理,应保证原始性和真实性,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切忌突击整理和弄虚作假。
支撑材料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所述内容的有关材料,是对参评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项目和要素起到支撑作用的证据性材料。包括管理文件、教育教学材料、学生学习档案、各类原始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或其它佐证材料等。高校须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提供支撑《自评报告》撰写内容的相关材料。高校提供的支撑材料应真实可信,其总目录或索引须附在《自评报告》后,便于专家审读《自评报告》时查阅。支撑材料原文电子版应提交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中,对于难以(或不便)提交到评估系统的原始支撑材料,例如与教育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应分类归档保存,并依据所支撑的项目和要素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Q22
问:新一轮审核评估对参评高校的线上评估材料有何要求?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采取线上与实地考察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可通过线上审阅材料、线上访谈等对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评估专用工作平台,实现了把高校、专家和评估组织者三方有效联结。高校在评估前须通过这个平台将《自评报告》、教育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等上传至平台上,以便专家审阅。
参评高校须在实地考察前第4-5周,即在线上评估开始前上传《自评报告》及教育教学有关材料,包括专业清单、课程清单、实验室清单、实习实训基地清单,近两年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试卷清单等;高校教学活动安排,如校历、课程表等;机构及人员目录,如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清单,校领导名单、教师名单、学生名单、管理人员名单,以及最近一年的人才培养方案等。
参评高校,要为专家线上听课看课、访谈座谈等提供条件;对专家组调阅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合作协议等文档,可采取扫描、拍照后等方式上传。涉密的材料或高校认为不宜上传的材料可以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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