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18〕1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SJQU-WI-JW-006)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对2017年立项的达标课程和未结题的市、校两级重点课程进行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达标课程:2017年立项建设的达标课程。
重点课程:2015年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课程和2016年立项的上海市重点课程。
二、验收方式和标准
1.达标课程
达标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自行组织验收工作,教务处在学院验收的基础上进行不低于25%比例的抽查。验收的标准为《达标课程建设指标自查清单》(SJQU-QR-JW-041)中的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验收资料包括:《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SJQU-QR-JW-043)、《达标课程建设指标自查清单》(SJQU-QR-JW-041)、课程教学大纲(SJQU-QR-JW-026/033)、教案(SJQU-QR-JW-013)、1+X考核方案、课程改善历程报告(SJQU-QR-JW-015)等课程教学资料以及其它课程成果资料。所有验收资料一式一份提交学院评审并存档。未结束授课课程的“课程改善历程报告”可延后到下学期初提交。
2.重点课程
重点课程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验收。验收的标准为《重点课程建设指标自查清单》(SJQU-QR-JW-040)中的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验收资料包括:《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SJQU-QR-JW-043)、《重点课程建设指标自查清单》(SJQU-QR-JW-040)、课程教学大纲(SJQU-QR-JW-026/033)、教案(SJQU-QR-JW-013)、1+X考核方案、课程改善历程报告(SJQU-QR-JW-015)等课程教学资料以及其他课程成果资料。《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余电子版和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未结束授课课程的“课程改善历程报告”可延后的下学期初提交。
3.资料下载及提交
达标课程的资料提交时间由学院规定,教务处于2018年7月份按比例抽查。
重点课程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6月29日,统一提交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306、联系人:朱霞。
所有资料请于ISO9001网站四阶表单-教务处下载,无表单编号的资料无格式要求。
附件:1.参加本次验收的重点课程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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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